塞浦路斯公民欧盟护照投资计划
一、项目介绍
塞浦路斯共和国经济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进一步鼓励外国人直接投资,吸引高资产净值人士定居在塞浦路斯并在塞浦路斯从事商务工作。考虑到投资者的兴趣,塞浦路斯政府根据2002-2015公民法111A段(2)节中特定的激励,条款和条件和控制程序,建立和修改了非塞国籍投资者 “入籍”计划,以防滥用法案。根据最新入籍计划,如果满足相关入籍条件,非塞浦路斯公民可特赦申请塞浦路斯国籍。
二、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而且无犯罪记录;(附属申请人:合法配偶及28周岁以下经济不独立的未婚在读子女。)
2、主申请人父母:在主申请人父母名下再购置一套净价值50万欧元以上的自住房产,并永久持有,父母可申请公民身份;
3、主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在不追加投资的情况下,主审及配偶父母可申请塞浦路斯永居身份;
4、纯房产投资:投资人在塞浦路斯境内购买净价值至少200万欧元的一套或多套自住房产;
5、商业投资:投资人在塞浦路斯境内进行至少250万欧元的商业投资+自住房产投资组合(自住房产不低于50万欧元);
6、退出方式:5年后投资人名下保留至少价值50万欧元的自住房产,并永久持有;
7、2019年5月15日起,增加捐款15万欧元。
三、申请流程
1、办理商签;
2、入境考察,开立银行账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律师授权协议;
3、回国后支付完全部房款和税费;
4、准备移民材料;
5、递交移民材料;
6、入境录指纹,获得居留卡;
7、持有居留卡后6个月,再次入境塞浦路斯录指纹,获得护照;
8、申请家庭团聚。